產業新聞
[紓困訊息] 經濟部與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業者面對面溝通
因應COVID-19疫情造成全球經濟緊縮對我國產業造成的衝擊,109年4月17日經濟部沈榮津部長親自主持3場次產業座談會,邀請37個產業公協會代表及創意生活等部分艱困業者進行座談。
本次座談會簡報如附件,較之前已轉知的資訊差異在於前2封信件著重於政府計畫申請等資訊,本次重點為「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之紓困方案」並依行政院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,經濟部規劃推動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、產業園區租金減免、水電減免及加碼融資保證等措施,整理其重點如次,敬請參閱並請有需求之業者可提出申請。
本次座談會重點:
工業區費用減收緩繳:
提供經濟部工業局轄管工業區內承租土地、建築物或國有房舍者土地租金緩繳1年或減收2成(二擇一),另協助承租購土地或廠房建築物者,其公共設施維護費得減半收取,並對已申請污水處理聯接使用廠商,使用費緩繳1年,分3年平均攤還,免計收滯納金及延遲利息,已經陸續開始受理申請,直接向當地工業區服務中心申請即可。
加工區相關費用緩繳:
提供區內事業單位,土地租金緩繳1年或減收2成(二擇一)、展延投資建廠期限、污水處理費緩繳1年、營收衰退30%者,管理費緩繳1年等協助,另此4項紓困措施均免息,已開始受理申請。
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:
針對營業額減少5成以上有稅籍登記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,補貼每位員工薪資4成,每人每月補貼上限2萬元,共補貼3個月,並按員工人數提供企業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,每位員工補貼1萬元。
水電費減免:
水電費減免適用期間為109年3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,營業額減少達15%者,減免水、電費10%(水費每月上限7千元、低壓用戶電費每月上限10萬元),高壓以上用戶則為申請暫停部分契約容量,減收基本電費,於110年6月30日前申請恢復契約容量,免收供電設備維持費(無電費減免);營業額減少達50%者,減免水電費30%(水費每月上限2萬元、低壓用戶電費每月上限30萬元),高壓以上用戶如降低契約容量者,除有前項減收基本電費及免收供電設備維持費外,電費亦同樣減免30%,惟每月上限300萬元;水費延長繳費期限至4個月,營業低壓用戶電費延長繳費期限至4個月,高壓以上用戶可申請當期電費均分4期,每月繳付一期。
擴大融資及信保額度:
受影響中小型事業振興資金貸款融資額度將從新台幣2千萬提高至1.5億元、非屬中小型事業融資額度則將從8,000萬元提高到5億元,且由政府當保人提供防疫千億保1,000億元融資保證,並加碼2,000億元協助中大型融資保證,另外配合央行中小企業資金轉融通方案,提供銀行2,000億元資 金辦理中小企業紓困。
日期:109-04-21 / 資料來源:經濟部 /
回上頁